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预防性清淤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预防性清淤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参选人参与参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工程概况:对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北碚、渝北、长寿、垫江、鱼复、水土、复盛、悦来、九曲河污水管网进行管网预防性清淤、管网内窥及沉砂池、泵站集水池、倒虹管集水池预防性清淤工程。
2.2比选范围: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本工程合同工期为60日历天,如工期延误,按照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1.5条款执行。
2.4相关要求:
(1)具体时间由比选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根据比选人实际需要,参选方人员及物资必须保证清淤工程的实施。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2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有市政排水管道清淤业绩50万元及以上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3财务状况:参选人2021-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参选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类贰级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复印件、参选人为其缴纳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参选人为其缴纳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业资料员(档案员)不少于1人。(提供以上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参选人为其缴纳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 承诺函(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1)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承诺在实施过程中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作业人员按要求持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如涉及),并将所有作业人员纳入两单两卡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做到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现场负责人每天作业前组织召开班前会,告知作业人员当天的具体安全注意事项、作业风险、防护措施等,并要求每位人员签字记录,班前会内容应如实记录在案。
(3)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资格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健康体检结果、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涉及)、工伤保险缴纳凭证、意外伤害险缴纳凭证。
3.6参选人应提供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现场负责人资料、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料、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建排水【2024】49号文,参选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即应满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相关施工人员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参选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参选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8月、9月、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本项目参选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参选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0信誉要求
参选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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