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废运输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阿克苏中新联合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废物运输服务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XHJ-2024-11-01-128
招 标 人:阿克苏中新联合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11 月 27 日
医废运输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开标与评标
6、合同授予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医废运输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一 | 内容 | ||||
1招标内容:此次招标按照区域进行划分报价,具体如下: | |||||
区域分类 | 区域内暂存点数量 | 数量(月) | 单价:(含税) 元/月 | 总价(含税):元 | |
阿克苏市 | 47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温宿县 | 2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阿瓦提县 | 3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乌什县 | 3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柯坪县 | 1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拜城县 | 2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沙雅县 | 2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新和县 | 2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库车市 | 4家医疗废物暂存点 | 12 |
|
| |
备注: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医废转运相关要求执行(48小时内完成转运),并且运输过程中使用国家发布的运输轨迹app实时传输危险废物运输轨迹。 | |||||
2 | 招标目的:本次医废运输开标选择一家符合转运资质的中标单位,保证医废运输的合法和安全性。 | ||||
3★ |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医废运输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 |||||||||||||||||||||||||||||||||||||||||||||||||||||||||||||||||||||||||||||||||||||||||||||||||||||||||||||||||||||||
4 | 指定联系人:投标人与招标人的所有函电往来均应通过下述指定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发布需要澄清的问题及要求,督促相应各方做出答复,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所有投标人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阿塔公路西侧11公里处 联 系 人:罗芳 电子邮箱:luofang@citicenvirotech.com 联系电话:18699778723 | ||||||||||||||||||||||||||||||||||||||||||||||||||||||||||||||||||||||||||||||||||||||||||||||||||||||||||||||||||||||
5 |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采平台要求时间前将澄清文件的PDF盖章版文件发送至招采平台。招标人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潜在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
6 | 标书获取时间:2024 年12 月 2 日 至 2024 年 12月 7日14:30止 |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 | ||||||||||||||||||||||||||||||||||||||||||||||||||||||||||||||||||||||||||||||||||||||||||||||||||||||||||||||||||||||
8 | 开标时间:2024年12 月12 日 14:30(开标时间) |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9 | 1)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必须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如未填写,应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不得在定标后变更要求,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2) ★投标文件的盖章版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签章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重要证明文件及价格部分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 3) 标书应分为商务标和价格标,且标书封面必须清楚注明标书的种类商务 价格 | ||||||||||||||||||||||||||||||||||||||||||||||||||||||||||||||||||||||||||||||||||||||||||||||||||||||||||||||||||||||
10★ | 商务标和价格标应提交:PDF盖章版及可编辑版标书各一份(商务标需含财务分析表) | ||||||||||||||||||||||||||||||||||||||||||||||||||||||||||||||||||||||||||||||||||||||||||||||||||||||||||||||||||||||
11★ |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 ||||||||||||||||||||||||||||||||||||||||||||||||||||||||||||||||||||||||||||||||||||||||||||||||||||||||||||||||||||||
12 | 运输服务期限:2025年1月1 日起至 2025年12 月31 日 | ||||||||||||||||||||||||||||||||||||||||||||||||||||||||||||||||||||||||||||||||||||||||||||||||||||||||||||||||||||||
13★ |
投标人资格: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时间满2年及以上;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 2)信誉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3)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二)专用资格条件(根据标的物需求修改) 1)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的合法资质,包括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经营范围必须包含9类,同时在证件有效期内); 2)保证我公司下达派车任务时能保证有车辆可用,车辆须为国5及以上排放标准; 3)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责任制); 4)有提供近3年内3项及以上危废(医废)运输服务业绩; 5)不接受个人以及其他公司挂靠车辆公司投标;禁止与我们同行的危废处置公司自有或持股的运输公司参与; 6)车辆及司机、押运员信息图片等(提供的各类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2、医疗废物转运车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要求GB 19217—2003;3、危货驾驶资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4、道路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7)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须有一年为正。 | ||||||||||||||||||||||||||||||||||||||||||||||||||||||||||||||||||||||||||||||||||||||||||||||||||||||||||||||||||||||
14★ | 投标有效期:自标书递交之日起90个日历天,不得少于该期限。 | ||||||||||||||||||||||||||||||||||||||||||||||||||||||||||||||||||||||||||||||||||||||||||||||||||||||||||||||||||||||
15★ | 付款方式: 1) 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医疗废物转运登记卡》(数据汇总表),由甲方确认转运总数。甲方可通过银行电汇、网银等所有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开具符合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运费清算。结算周期:运输方每月5号前开具上月 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季度支付第一季度运费,第三季度支付第二季度运费,第四季度支付第三季度运费,次年一季度结清上年度运费。 2)运输报价均为含税价( 9%增值税); 乙方提供的发票种类为 9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①甲方缴纳的税款;②相关的滞纳金;③税务罚款。 | ||||||||||||||||||||||||||||||||||||||||||||||||||||||||||||||||||||||||||||||||||||||||||||||||||||||||||||||||||||||
16★ |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7★ | 投标文件递交渠道: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上传至招采平台。 | ||||||||||||||||||||||||||||||||||||||||||||||||||||||||||||||||||||||||||||||||||||||||||||||||||||||||||||||||||||||
18★ | 投标文件中的盖章版《价格标》《商务标》统一于招采平台具体要求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招采平台;除非招标人统一延迟,否则在此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无效。 | ||||||||||||||||||||||||||||||||||||||||||||||||||||||||||||||||||||||||||||||||||||||||||||||||||||||||||||||||||||||
五、开标及评标 | |||||||||||||||||||||||||||||||||||||||||||||||||||||||||||||||||||||||||||||||||||||||||||||||||||||||||||||||||||||||
19 | 本次招标中标价的确定:最低评标价法 | ||||||||||||||||||||||||||||||||||||||||||||||||||||||||||||||||||||||||||||||||||||||||||||||||||||||||||||||||||||||
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接受 2、□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1 | 监督部门: 名称:纪检办公室、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周青、杨雁慧、审计部 联系方式:zhouqing@citicenvirotech.com、kellyyang@citicenvirotech.com、shenji@citicenvirotech.com。 | ||||||||||||||||||||||||||||||||||||||||||||||||||||||||||||||||||||||||||||||||||||||||||||||||||||||||||||||||||||||
23★ |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任何一项加注星号(★)条款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一、商务标: 1、形式评审:
说明:1、对各投标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符合性指标审查,评审选项为:符合,不符合或√,×,全部通过视为合格。 2、初步符合性审查有不符合/×项即判定为投标不合格,不再参与候选人排名。
2、符合性评审:
明:1、对各投标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符合性指标审查,评审选项为:符合,不符合或√,×,全部通过视为合格。 2、初步符合性审查有不符合/×项即判定为投标不合格,不再参与候选人排名。
3、资格评审:
二、价格评议:最低评标价法 | ||||||||||||||||||||||||||||||||||||||||||||||||||||||||||||||||||||||||||||||||||||||||||||||||||||||||||||||||||||||
六、授予合同 | |||||||||||||||||||||||||||||||||||||||||||||||||||||||||||||||||||||||||||||||||||||||||||||||||||||||||||||||||||||||
24 |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2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利对招标文件的合同进行细化、补充;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医废运输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资金来源和公司概况
1.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2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见投标资料表。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3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6.3 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决定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和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现行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 按照本须知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2) 按照本须知第10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8.2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规定的格式文件应被采纳和填报(除声明可变动者以外),其中任何格式不符者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9. 投标文件的编写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人情况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必须满足的条件须全部实质性响应。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别填写:
1) 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价,该报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产品税、销售税、增值税和其它税费,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伴随服务)。投标人应明确所报货物的正常安装、调试、检验等伴随服务及现场培训包括在货物的单价中,并报出额外服务的人日费率(如果有的话);
2) 技术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价格。
10.3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0.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 投标货币
11.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12. 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提交的任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2.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家的全称;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3) 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的文件。
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2.4 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任何的虚假证明文件或内容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13.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但不限于: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质保期内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3.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3.3(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品牌的,替代品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经招标人同意。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资料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形式提交。
14.3 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或投标有效期期满或在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约定缴纳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情况,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了要求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未约定缴纳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情况,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确认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向招标人提供可接受的履约保函;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所投的标应从投标邀请规定的截标之日起,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可以视为非实质性响而予以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文件应一律采用A4纸印制,图纸部分可采用A3纸但必须折叠成A4大小。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为:文字部分用WINWORD中文版,表格部分用WINWORD中文版或EXCEL中文版。
16.2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盖公司公章或无有效代表人签字,将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投标文件必须按价格标和商务标部分分别标明和单独提交,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2 价格标中应包含投标函(有价格)、投标报价表、电子文档、折扣和计算方法等文件。
17.3 商务标中应包含除投标价格以外的所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如投标函(无价格)、详细供货范围、交货期、合同条件偏离、投标人情况、资质文件、财务报告等。
17.4 技术标中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技术文件和支持文件。
17.5 价格标、商务标分开递交。
17.6 投标人应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将拒绝在规定截标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7 如投标文件未按上述条款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18.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标记,并单独递交。
18.3 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8.4 从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4.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的规定,组织人员开标。
19.2 开标为同步开标。
19.3 开标时应当形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内容含项
文章推荐:
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活动-永州市冷水滩区艾可朝办公用品店直购定点公告
关于2023年永昌县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特勤消防站基本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