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总队鉴定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总队鉴定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1214-244108321LD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一
项目联系电话:025-528759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社区排山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少宇 025-695731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一(标务)025-52875927,李沁原(助理)025-52875941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受 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 的委托,就 总队鉴定器材装备 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总队鉴定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1214-244108321LDY。
(三)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防护装备、灭火器材、警戒器材、破拆器材、救生器材、现场急救器材、堵漏器材、洗消器材、输转器材和侦检器材。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货物参与比选。
(四)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278700元。超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之内交付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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